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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3-2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

赣教社政字〔2009〕6号

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爱国热情,大力推进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这次大赛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电视台承办,各设区市教育局和有关中小学联合协办。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委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担任副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电视台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西教育电视台),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赛参赛对象

  这次大赛的参赛对象为全省公办、民办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大赛分组与项目

  这次大赛分小学、中学两个组别进行,比赛项目包括声乐、舞蹈、器乐、表演(戏剧、曲艺、杂技、武术)四大类个人才艺(适当吸收表演组合,限定6人以内),力求全面展示我省中小学生的艺术特长。

  四、大赛赛程与环节

  这次大赛共设选拔赛、预赛、复赛和决赛。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要求在2009年4月底之前完成。预赛、复赛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暂定在2009年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预选出60名选手进行选拔赛,并组织5位在当地具有艺术权威性、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强的专家担任评委,对选手进行简要点评和打分,从中选拔出16名选手(原则要求中、小学生各8名)赴南昌参加预赛。江西教育电视台将派摄制组赴各设区市分赛区拍摄选拔赛。

  (二)预赛:参赛选手上台完整表演一个才艺节目(限时5分钟),全部选手表演完毕,现场公布各选手比赛成绩,各组前50名选手晋级参加复赛。

  (三)复赛:参赛选手上台完整表演一个才艺节目(限时5分钟,内容不得与预赛节目雷同),各组前30名选手进入决赛。

  (四)决赛:参赛选手完整表演一个才艺节目后,进入“亲友助演”环节,由参赛者与其亲朋好友或老师同学共同表演一个节目(限时5分钟),按照两个环节总分成绩排序,决出一、二、三等奖。

  五、参赛有关具体要求

  (一)参赛节目要围绕庆祝建国60周年“我爱祖国”主题,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较强观赏性。

  (二)参赛选手不得假唱、假奏。伴奏、服装、化妆、道具自备,并要求兼顾舞台和电视播出效果。伴奏碟要求CD格式双声道专业伴奏碟(无须调节播放声道),一张碟中只含一首伴奏,音质必须确保电视播出质量。如需采用钢琴伴奏,须在报名表上注明。

  (三)决赛选手必须在复赛结束后,提供决赛所表演节目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本,内容包括表演作品名称、词曲作者、歌词等(外国歌曲应同时附外文歌词和中文歌词大意)。

  (四)参赛单位必须指定领队带队参赛,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每场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不得自行调换序号,并要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候场,无故延误比赛将视作自动弃权,并影响参赛单位团体评分。

  六、大赛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担任预赛、复赛和决赛评委,并依据各环节的比赛规则,对参赛选手进行综合评选和适当点评。

  (二)大赛组委会指定江西教育电视台全程录制比赛实况,并安排在2009年“六·一”前后集中展播。

  (三)大赛设各组别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优秀选手奖若干名、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团体奖若干名,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四)大赛增设“最具人气奖”4名、“幸运观众奖”8名,在大赛实况播出后,由观众短信投票产生,并发放相应奖证和奖品。

  (五)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将聘为江西教育电视台“手拉手艺术团”成员,参加相关大型活动节目录制。

  七、大赛组织要求

  (一)这次大赛是全省教育系统喜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主题活动之一,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工作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地中小学的宣传发动、选手选拔、组织参赛等工作。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造势,组织广大师生收看大赛实况,扩大这次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填写《选拔赛区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 在2009年3月20日前报送至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联系人:杜竞,电话:0791-8513823,QQ:625135177,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邮编330046)。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选定本地一所条件较好的中小学作为本赛区选拔赛场地,按照组委会统一设计要求搭台布景,具体组织好选拔赛,并按要求填写《预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三),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报送至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

  (四)各设区市领队及赴南昌参赛选手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参赛选手需要刻录节目光碟,可与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联系。

(本次大赛由江西赣粮米业有限公司冠名)

  附件:

  附件一:《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二:《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选拔赛区登记表》

  附件三:《2009年全省中小学生“我爱祖国”才艺电视大赛预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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