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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13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教育青少年学生铭记革命历史,继承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1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坚持育人导向,面向全体学生,使歌咏活动成为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过程,充分展示当代青少年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为便于各地、各学校开展歌咏活动,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遴选了部分歌曲作为推荐歌曲供各地、各学校在歌咏活动中选唱(见附件2)。各地、各学校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地方特色,选唱其他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合唱或齐唱的优秀歌曲。

3、各地、各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教育工会、共青团组织、学生会、学生艺术社团和教师合唱团的作用,形成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唱好歌、师生共参与的喜人局面,营造浓厚的节日喜庆氛围和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

附件:1、“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方案;2、“祖国万岁”歌咏活动推荐歌曲目录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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