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科学谋划的基础上指导和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刚刚闭幕的全省“两会”,明确提出江西要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之路,全面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对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要充分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充分体现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和我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贯彻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是站在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运筹谋远,引领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需要。
二、明确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任务分工
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以下要求分工完成。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工作,指导、推进所辖县(市、区)开展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高等学校开展本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把握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程要求
(一)工作进程
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2015年,内容展望到2020年。编制工作分为4个阶段进行,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可参照以下工作进程合理安排各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2月—5月)。主要任务:
一是向教育部、省发改委汇报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工作安排;
二是召开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大会,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三是做好全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工作;
四是研究确定重大调研课题,拟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形式开展研究工作;
五是研究确定规划中的重大项目。
2、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0年6月—7月)。主要任务:
一是研究确定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二是组织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座谈会,征求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委托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规划基本思路进行论证。
四是听取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和省政协教文卫体委的意见和建议。
3、规划框架研究阶段(2010年8月—10月)。主要任务:
一是依据国家“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十二五”规划有关要求,起草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框架;
二是就规划基本框架广泛开展咨询论证,并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和衔接等工作。
4、规划起草完善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主要任务:
一是完成《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草案)的起草;
二是就规划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
三是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是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总结、明确定位。全面评估全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要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规划的定位,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2、分析形势、突出重点。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分析国家宏观政策,“十二五”时期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预测和判断全省教育事业的发展趋势,按照“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指导方针,围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做好发展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设计。要在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改革的突破口和抓手,努力实现重点突破。
3、衔接协调、形成合力。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特别是要做好与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加强社会建设等重大战略的结合,注重与全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衔接。
4、发扬民主、博采众长。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公布规划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集中民智、广纳群言;在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论证制度、公布制度和评估制度等。
四、加强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提供条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担任组长、委厅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设区市、高等院校应将“十二五”规划编制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尽快形成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并纳入预算,专项用于研究、调研、专家咨询和规划文本起草、论证、完善等工作。
请各设区市、各高等院校将编制“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我厅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刘江华、沈栩
联系电话:0791_6222630、8637694
电子邮箱:shenxu@jxedu.gov.cn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