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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7-23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要求,为规范“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管理(以下简称“国培计划”),促进“国培计划”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确保培训质量,现就做好“国培计划”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适当参照招投标方式,在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好中选优,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任务。

二、遴选条件

(一)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脱产置换研修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具有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部属或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列入教育部师范司《2007-2009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承担院校名单》(教师司[2010]26号),置换脱产研修承担机构须包括省域外教育发达地区的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可联合申报,实施以省为主。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置换研修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副高须具有博士学位)。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应是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

3、脱产置换研修方案符合教育部、财政部规定的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能够保证参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在省内有基地进行转岗兼岗教学实训。承担具体学科培训项目的院系须有本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点或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品牌专业。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能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参训农村骨干教师住标准间。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省内外优质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至少各1个,并签订合作协议,能有效满足参训教师成批分科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学校设有符合项目要求的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能为培训后的跟进服务提供保障。

7、申报置换研修农村骨干教师人数与学校派出师范毕业生顶岗实习人数达到1:2以上,并在县域实习地集中连片形成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6-10个,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

8、培训项目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短期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级或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部属或省属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校副高须具有博士学位)。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应是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

3、短期集中培训方案符合教育部、财政部规定的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能够保证参训骨干教师在省内有基地进行适当的封闭实训。承担具体学科培训项目的院系相应专业须是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或品牌专业。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能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参训农村骨干教师住标准间。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并签订合作协议,能够有效满足参训教师成批分科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学校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能为培训后的跟进服务提供保障。

7、申报短期培训农村骨干教师人数与学校派出师范毕业生一个月轮流实习人数达到1:2以上。

8、培训项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学科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在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中优选,服从江西省教育厅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ICP、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的事业法人下属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远程教育培训机构。

2、具有承担国家级或3年以上省级教师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成绩突出,社会声誉良好。

3、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宽带、并发承受能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满足1万人以上在乡镇一级远程培训需要。培训平台具有不少于200Mbps/S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20kbps。

4、网络培训平台的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10000。

5、现已具有较为系统的高质量义务教育各学段各学科骨干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并能适当添加现代教育技术和班主任管理课程。能够按照当地要求,组织专家根据项目需要开发具有当地特色高质量的远程教育课程资源。现有视频课程和文本课程能够满足乡镇农村骨干教师分科远程培训的需要。

6、在江西省已建立了一支与乡镇教师密切联系,相对稳定、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熟悉中小学实际的培训教学和辅导教师团队。

7、在江西省配有专职的培训管理团队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

8、充分满足本省网络远程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申报项目、材料和时间

“国培计划”,包括100天和150天置换培训、15天短期集中培训、80学时远程培训三个类别。原则上置换培训和远程培训应整体申报所列各学段各学科,短期集中培训可按学段学科选择申报。《2010年“国培计划——江西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本项目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0年8月5日18时止。请申报单位于有效时间内,将申报书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二份),送达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楼158号),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产生入围名单,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考察接待所产生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

4、召开答辩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的教师培训机构进行评审;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公布名单。

6、按备案后公布的名单,在财政部、教育部核定的培训经费预算控制数内安排具体培训任务和经费;

评审费用由申报单位缴纳,用于聘请省内外专家及其评审所需各项支出。具体缴费办法附后。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胡薇、黄永智,电话:0791-6219536、6281060。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0年“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

2、“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3、评审费用缴费办法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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