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表彰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和广大测试员、管理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对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经教育部、国家语委领导批准,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决定开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就做好我省选送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和有关高校推荐普通话培训测试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优秀测试员1名。原已经获得国家语委表彰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和个人此次不再推荐。
二、推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推选范围:全省各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2.先进工作者的推选范围:各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工作人员,测试视导员,测试员培训课程主讲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教学科研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管理干部。
3.优秀测试员的推选范围:具备国家级或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连续从事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五年以上。
三、推选条件
1.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成绩突出。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推普工作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经费、专用场所和设备,坚持依法依规依纲施测,严格执行测试标准和操作规程,测试质量和服务水平高,队伍建设和科研工作成效明显,培训测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普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为本地、校推普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2.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积极投身国家推广普通话事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法规制度,业务水平高,专业技能强,爱岗敬业,严格管理,勇于创新,廉洁公正,在普通话培训测试和推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优秀测试员的基本条件是:热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敬业勤奋,业务精湛,遵章守纪,公平公正,长期工作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线,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四、推选要求
1.本次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由各测试机构所属设区市教育局或高校组织推荐,正式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国家语委确定后以通知为准。
2.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做到推选标准、推选名额、推选程序、推选结果四公开。各地、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推选,拟上报国家语委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将在“江西教育网”和“江西语言文字网”上予以公示。
五、上报材料
1.各地、校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报送推选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本地、校推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推选结果公示情况和上报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等。
2.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测试员审批表(见附件)各填写一式三份,加盖各设区市教育局或高校公章邮寄至厅语工处。
3.请各地、校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测试员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厅语工处。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并配有3-5张照片;先进工作者、优秀测试员事迹材料各1000字左右,并分别配有2张照片。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将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上述材料请于2010年11月22日之前邮寄、发送至省教育厅语工处,逾期未报送者作弃权处理。联系人:杨溢;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9811;邮寄地址:江西省教育厅语工处;邮政编码:330046;电子信箱:
yangyi@jxedu.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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