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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合唱比赛暨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的补充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10-0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合唱比赛暨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的补充通知

赣教体艺函〔2010〕2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0]18号)和《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0]22号)下发以后,全省各地、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认真组织好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生合唱比赛、集体舞比赛,切实减轻各地负担,提高安全系数,经研究,决定对比赛方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11月2日-5日(各地具体比赛时间见附表)

二、比赛地点:由各设区市确定

三、比赛方法:由省教育厅组织3个专家组分赴各地评审,各专家组由5人构成,省里每组各派出3名,其他2名由所在地推荐,各地推荐的评委名单请于2010年10月30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791-6226708,联系人:谢莲花。

四、参赛要求

(一)小学组按原《通知》要求进行,初中组、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初、高中学生合唱、集体舞比赛同时进行。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场地设备,确保两项活动顺利进行。

(三)专家组食宿由各设区市负责,评审费由我厅承担。

附件:第二届江西省中小学生合唱、校园集体舞比赛时间安排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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