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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邀标评审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9-2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2011年“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邀标评审公告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 [2011]5号)、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1]36号)要求,现就江西省2011年“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培训机构邀标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在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资质条件基础上,优先邀请已在江西省实施“中小学国家级培训计划”置换脱产培训、短期集中培训的设置了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院校申报,评审合格承担相应培训任务。同时,发挥省域外设置学前教育专业本科院校、省内设置学前教育专科(高职)院校,以及具有国家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经验并成功开发幼儿教师岗位提高课程资源远程培训机构参与竞争的积极作用。

  二、邀标条件

  (一)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院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短期集中培训项目经验的院校优先,并注重发挥设独立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专科(高职)院校的积极作用。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省域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40%。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应是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博士生导师或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科带头人。

  3、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方案符合《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实施方案总体计划表》(见附件1)规定的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承担具体培训项目的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是本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专科(高职)品牌专业。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能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参训农村幼儿骨干教师住标准间。

  5、与幼儿园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幼儿园观摩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参训教师成批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学校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能为培训后的远程跟踪研修指导提供保障。

  7、农村幼儿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按江西预算每人每天160元左右,包括住标准间,教工餐厅用餐每人每天40元。所需经费按2011年办法,其中60%由项目承训学校先行预付,待项目实施结束,经绩效考评合格,据实结算。申报项目学校须出具学校法人代表签字认可的项目经费60%预付承诺函,确保培训条件和质量。

  (二)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的院校,需具备条件同(一)1、2、4、5、6、7所列,不同点:

  3、转岗教师培训方案符合《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实施方案总体计划表》(见附件1)规定的项目要求,两种不同的转岗培训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其中承担师范本、专科院校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转岗培训任务,应在本校组织学生志愿报名,培训合格到农村幼儿园定向实习3个月。承担具体培训项目的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是本科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专科(高职)品牌专业。

  (三)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幼儿教师脱产置换研修项目”的教师培训院校需具备条件同(一)2、4、5、6、7所列,不同点:

  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脱产置换研修项目经验,或设有学前教育本科专业,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省内师范本科院校。鼓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适当承担任务。

  3、农村幼儿教师脱产置换研修方案符合《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实施方案总体计划表》(见附件1)规定的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每个项目承训院校能够在省内与5个以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脱产置换培训协议,实2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到县镇幼儿园实习置换1名幼儿骨干教师脱产培训,并与10个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签订在园影子教师培训一个月的协议,确保置换培训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承担“‘国培计划’——江西省幼儿教师专题远程培训项目”的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ICP、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的事业法人下属远程教育培训机构,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远程教育培训机构,现已开发适用于江西幼儿教师岗位提高远程培训课程,能满足60学时培训需求。

  2、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经验,在江西培训任务成绩突出,社会声誉良好。

  3、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宽带、并发承受能力、多网连通性、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满足1万人以上在乡镇一级远程培训需要。培训平台具有不少于200Mbps/S的独立带宽,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20kbps。

  4、网络培训平台的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支持并发在线用户数≥10000。

  5、能够与江西师范大学合作承担任务,按照每50人一个班,先行培训所需远程辅导教师,建立当地辅导团队。培训流程标准规范,管理制度科学健全。

  三、具体申报项目、材料和时间

  “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详见《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实施方案总体计划表》(附件1)。

  申报材料:

  ①教育部规定的“国培计划”培训资质材料和本公告(一、总体要求、二、邀标条件)中涉及的其它资质和承诺(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须出示授权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②《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子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

  ③《江西省 “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子项目汇总表》

  本项目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11年10月9日18时止。请独立法人申报单位于有效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报书和子项目汇总表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十二份),当日直接送达:南昌市七星商务酒店(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13870890268、黄永智15007006064),逾期不予受理。

  四、邀标程序

  1、发布公告。

  2、符合资质条件的教师培训机构按时提交资质和申报材料。

  3、评审会现场资格审查。

  4、评审答辩。

  5、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本省2011年“国培计划”项目任务承训单位(置换脱产培训院校4-5所;短期集中培训院校8所,其中外省院校2所;转岗教师培训学校5-6所;远程培训机构1个),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后,公布名单。

  6、按备案后公布的名单,在财政部、教育部核定的培训经费预算控制数内安排具体培训任务和经费。项目实施结束,经绩效考评,据实结算。

  邀标评审于2011年10月10日在南昌市七星商务酒店举行(10月9日下午报到),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下载.doc

1、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实施方案总体计划表
2、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子项目申报书
3、江西省“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1)”子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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