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00
业务部门:    



关于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转岗培训项目的通知
有关承训院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安排,2012年我省非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毕业生转岗培训项目分别由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井冈山大学、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九江职业大学承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承训院校要认真按照教育部、省政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把支持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促进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正确引导,积极鼓励,支持非学前教育普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培计划”辅修学前教育专业转岗培训,充实加强我省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二、有关承训院校非学前教育专业文科、计算机、教育技术、艺术、体育等2012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有志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可直接向学校指定部门报名,经学校组织面试选拔,在下达的培训名额内,注册辅修学前教育专业学籍,统一接受培训和实习。具体参训计划见附件1。
  三、注册辅修学前教育专业学籍应届毕业生,在按主修专业颁发毕业生证书的同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毕业实习,已按主修专业实施的,应补充安排辅修专业实习,主修专业未安排毕业实习的,改按辅修专业进行实习和考核。
  四、辅修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执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2]5号)有关规定,按上报审核的方案执行。学习采用远程培训(80学时)、集中面授、定向实习相结合的混合方式,创新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模式。
  五、实习幼儿园安排在县城或市郊,原则上按学生生源地定向实习,请承训院校协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支持。
  六、承训院校可组织辅修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报名参加我省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单设考场,考试成绩按远程学习成绩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各占50%组成,60分合格,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两年有效。学校对毕业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招聘辅导,推荐就业。
  七、各承训院校通过“培训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将参训学生由校级管理员通过该系统将《参训学生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于9月25日前,上传至江西师范大学汇总,并组织参训学生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登记注册。承训院校按参训名单在“培训项目和证书系统”中登记学时,核发培训证书(电子版)。学生注册辅修学籍后,即可通知学生参加中国教师研修网远程课程培训,按培训方案所列课程、时间进度、实习要求,完成学习。
  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刘娅老师,电话:0791-88120872、88120831;电子邮箱:632024809@qq.com:。
  中国教师研修网网址:http://www.teacherclub.com.cn,联系人:高立平,010-82235795-810,13581849956,电子邮箱:gaoliping@teacherclub.com.cn
  本通知在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和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发布项目,可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2年9月7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