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函〔2014〕37号
各高职院校: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142号),对做好2015年度高职教育质量报告报送工作做了部署。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请各高职院校包括独立设置的民办高职院校在认真填报好数据平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客观科学地撰写质量年度报告,并请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年度质量报告(含附件为Excel格式的数据表格)电子版发送至495062380@qq .com。
不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黄素玲;电话:0791-86765168。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4年12月4日 |